来源:国家器审中心、CACLP体外诊断资讯
依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国家药监局2018年第83号公告),创新医疗器械审查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申请进行审查,拟同意以下申请项目进入特别审查程序,现予以公示。
产品名称
肿瘤分子残留病灶检测试剂盒(联合探针锚定聚合测序法)
申请人
苏州吉因加生物医学工程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5年8月5日至8月19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书面提交异议意见。
电子邮箱:gcdivision@cmde.org.cn。
特别说明:进入创新审查程序不代表已认定产品具备可获准注册的安全有效性,申请人仍需按照有关要求开展研发及提出注册申请,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技术机构将按照早期介入、专人负责、科学审查的原则,在标准不降低、程序不减少的前提下进行审评审批。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2025年8月5日 |